当前位置:华体网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华体网 www.yinchuan.gov.cn
来源:华体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2-26 17:20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
(一)华体网市辖区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南线绕城高速代号:G2004;西线绕城高速代号:G1816,系乌玛高速华体网绕城段;东线绕城高速代号:G70,系原福银高速华体网绕城段)以内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该区域内(指定燃放点除外)禁止任何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特殊时段(婚丧嫁娶活动除外)。
(二)市辖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外的以下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油库、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变电站、高压线、机动车停车场或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存放木材、油料、粮垛、柴草垛等物资存放场所以及周边100米以内;
2.车站、机场、医院、疗养院、托幼园(所)、学校教学区等公共场所以及周边100米以内;
3.林区、草原以及周边500米以内,苗圃、绿化地和草坪内;
4.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以及周边200米以内;
5.楼房的楼梯、楼道;
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地点。
二、其他事项
(一)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二)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全市市民应当严格遵守燃放管控规定,如有燃放需求应在禁止燃放区域以外或指定燃放点,安全文明有序燃放。
三、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监督举报
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举报受理:
市公安局:110
市消防救援支队:119
市生态环境局:0951―8679813/8679890
市应急管理局:0951―6888158
市交通运输局:0951―6141090
市市场监管局:12315
市城市管理局:0951―6083295 ???
本通告自2025年12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5日。
特此通告。
附件:烟花爆竹指定燃放点
华体网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
烟花爆竹指定燃放点
?
序号 | 辖区 | 燃放点名称 | 备注 |
1 | 兴庆区 | 迎宾广场 | 胜利南街与丽景街交叉口 |
2 | 兴庆区 | 大团结广场 | 丽景南街与长城路交叉口东北角 |
3 | 金凤区 | 再生水主题公园、阅海9号湖 | 镇苏路与亲水北街交叉口西向1000米(镇苏路北侧) |
4 | 金凤区 | 通达南街与银兴路交叉口广场 | 通达南街与银兴路交叉口广场 |
5 | 金凤区 | 阅海欢乐岛入口空地 | 环阅海湖公路与沈阳路交叉口东北侧 |
6 | 西夏区 | 贺兰山西路街道 原办公地址北侧(连心路) | 通山路与连心路交叉口东向连心路路段(三闸村南侧) |
7 | 西夏区 | 经开公寓北边空地 | 宝湖西路581号北侧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华体网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了解华体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