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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体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1-27
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在收到托育机构备案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发现托育机构备案内容不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应当自接收备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机构,说明暂不备案的理由,提出整改意见。备案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整改情况。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待其整改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后,予以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托育机构备案通过后,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将以上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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